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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總隊秘書徵才公告

  • 發布日期:112-12-27
  • 資料來源:空中勤務總隊
職稱
秘書
職缺名額
1名
有效期間(起)
112-12-27
有效期間(迄)
113-01-03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高等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2.無限制轉調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具政府採購法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者尤佳。
4.具備電腦文書操作能力(如word、excel、 powerpoint等)。
5.具耐心、細心、認真負責、積極主動及良好之溝通能力,具營建工程採購背景或曾辦理興建工程中程計畫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研考、文書處理及辦公廳舍興建維護相關業務。
2.辦理財物、勞務採購驗收及事務工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10樓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應徵(履歷表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並請務必備妥最近一次派令、銓審函(含本職系任用資格之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採購專業人員證照等佐證資料於事求人網站上傳應徵附件。
2.資料不全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資格符合者擇優辦理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次甄審除正取者外,得視結果另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得依序遞補,並以本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4.聯絡人:秘書室周先生,電話:(02)89111100分機702;人事室沈小姐,電話:(02)89111100分機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