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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資訊公開

內政部105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

  • 發布日期:105-01-01
  • 資料來源: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

年度施政目標

※關鍵策略目標

◎機關目標

一、加強安全維護

(一)精進治安工作,持續強化竊盜檢肅、詐騙防制、黑道幫派掃蕩、非法槍械及毒品取締、犯罪預防、婦幼安全保護、交通違規取締、跨境犯罪打擊、警察教育訓練等重要作為,以有效維護社會治安。

(二)加強人口販運防制,建立中央層級之聯繫平臺,整合各部會資源,落實推動人口販運之查緝起訴、被害人安置保護、擴大預防宣導及加強國際交流合作等各項工作,以遏止人口販運案件發生,保障人權。

(三)提升防救災能量,賡續健全防救災體系,充實消防人力及設備,完善火災預防及一氧化碳中毒防範策略,並提升空中救災、救難、救護、運輸、觀測與偵巡效能,以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確保國土永續

(一)健全國土規劃體系,依據「國土計畫法」持續研擬相關配套子法,並推動全國國土計畫之擬訂作業,完善國土空間規劃。

(二)強化國土保育作為,完備海岸管理制度,賡續研擬整體海岸管理計畫,加強海岸地區保護,並積極維護濕地生態,落實明智利用,以確保國土永續發展。

(三)加速下水道建設,提升污水處理率,發展資源永續及回收水再利用,營造潔淨水環境,以提升民眾居住生活品質。

(四)推動智慧綠建築與都市防災及建築防火,發展建築技術多元創新與資訊整合科技,建構全人關懷生活環境。

三、落實居住正義

(一)強化住宅政策,持續推動多元居住協助措施,提供租金補貼、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並推動只租不售之社會住宅,補助地方政府運用國宅用地興辦社會住宅、辦理閒置校園或公有閒置建築物改建社會住宅及地方政府自辦社會住宅;另規劃推動青年生活住宅,以完善對民眾居住權益之保障。

(二)推動不動產成交實價登錄,促進不動產交易資訊透明,減少買賣雙方協商及蒐集資訊之交易成本,避免交易資訊不對稱;並持續加強相關查核作為,以確保申報登錄資料之正確性。

四、推動簡政利民

(一)推動戶籍謄本減量,減少民眾奔波,及節省民眾申辦業務之時間及金錢,持續強化便民及節能減碳效益。

(二)積極推動「節葬」、「潔葬」之新殯葬文化,推廣電子輓額,鼓勵殯儀館、致贈者及喪家善用電子化科技辦理殯葬事宜,並推廣合宜喪葬禮儀規範,以加速葬俗革新。

(三)賡續推動人民團體改採登記制度,逐步鬆綁人民團體相關管理作為,以落實政府低度管理、團體高度自治之精神。

(四)簡化徵兵處理,貫徹兵役公平;推動全國替代役役男參與公益活動,發揮即時送愛與關懷之行動力,達成替代役服務社會、熱心公益之目標。

(五)縮短空中救援起飛時效,把握黃金救援時間,提升救援績效,加強維護民眾生命安全。

(六)落實新住民權益保障,加強培力新住民二代,賡續辦理行政院新住民事務協調會報相關事宜,集結各部會力量與資源,以提升新住民照顧與輔導成效,並由相關部會研議辦理新住民子女母語學習,以及規劃東南亞經貿人才之培力計畫等。

五、加強財務審核,全面提升財務效能

(一)加強財務收支查核,督導本部所屬各機關預算執行情形、審計機關及主計總處要求改進事項之改善、懸記帳項之清理、事務管理及採購程序相關法令之遵循等,以提升財務效能。

(二)強化內部審核功能,持續宣導以增進對預算編列與執行之瞭解,適時提供意見協助機關妥適運用經費,落實服務導向之內部審核工作,以提升財務效能,並杜絕各種浪費及不當支出。

六、提升員工職能,建立卓越組織文化:推動專業核心能力導向之學習機制。

 

◎跨機關目標

跨域加值公共建設及科技發展財務規劃方案

一、推動均衡城鄉發展推動方案,整合都市道路(騎樓)、自行車道、觀光整備、產業扶植、就業輔導、文化再造、體育環教及農業加值等中央各部會80餘類(項)計畫資源,共同投入產業輔導、人才培育、基礎建設、資金融通及生活機能等5大面向,強化鄉鎮服務機能,創造在地就業、就學、就養之小型成長中心,逐步建構吸引都市青年鮭魚返鄉之條件,落實城鄉均衡發展。

二、推動跨域加值永續智慧社區實證,藉由掌握永續智慧生活環境發展需求,選擇適當場域,結合中央各部會、地方政府與民間業界共同推動,以提升我國智慧化產業競爭力,促進環境永續發展,並創造幸福生活空間。

三、推動建築研究科技發展整合計畫,結合智慧建築、綠建築、友善建築、都市防災及建築技術之跨域創新研究,以建立安全健康、便利舒適及節能永續之生活環境。

※共同性目標

一、推動跨機關服務及合作流程

(一)推動書證謄本減量,達成簡政便民效益。

(二)增進公務機關橫向聯繫服務機制,提升行政效率與服務品質。

二、提升資產效益,妥適配置政府資源

(一)強化資本支出預算執行,提升資產效益。

(二)衡酌計畫執行能力,覈實編列各項計畫之經費需求;落實零基預算精神,檢討停辦不具經濟效益計畫,以妥適分配資源。

三、提升人力資源素質與管理效能

(一)落實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秉總量控管並以零成長為目標,衡酌各機關業務消長情形,本當增則增、應減則減之精實撙節原則,合理化調整各機關員額配置,使人力運用效能充分發揮。

            (二)推動中高階公務人員在職培訓發展訓練,增進其重要管理職能,以提升公務人力素質,厚植人力資本,建構更優質之行政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