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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入空勤總隊?

  • 發布日期:105-07-21
  • 資料來源: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

本總隊空勤人員包含飛行員及修護人員,進用情形如下: (一)本總隊飛行員出缺均提報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航空駕駛類科任用,報考應具資格條件,據考選部公告104年度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航空駕駛類科應考資格為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曾在國內、外學校(班)航空飛行班次受訓累計達5個月以上畢(結)業得有證明,並曾任飛行時數累計250小時以上者(其中直昇機飛行時數累計100小時以上),得應本考試: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2、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3年者。3、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二)本總隊修護人員出缺則提報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普考航空器維修類科任用,報考應具資格條件,據考選部公告104年度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航空器維修類科應考資格為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曾任飛機、直昇機維修實際工作1年以上經驗者,得應本考試: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2、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3年者。3、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另普考航空器維修類科應考資格為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曾在國內、外航空學校(班)航機修護班次受訓累計達5個月以上畢(結)業得有證明,並曾任旋翼機維修實際工作1年以上經驗者,得應本考試:1、具有高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2、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3、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3年者。4、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三)以上報考需要的條件,仍請依實際報考年度考選部公告之考試資訊及相關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