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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勤務基地順利搬遷,空勤總隊為民服務不中斷

  • 發布日期:101-10-30
  • 資料來源: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勤務第二大隊駐地原位於台中水湳機場,因水湳機場已於93年關場,而臺中市政府擬定水湳機場原址開發計畫已開發在即,致該總隊第二大隊駐地面臨搬遷問題。

 

為發揮該總隊於中部地區預期功能,歷經多年及多方協調,爰獲行政院同意於清泉崗機場新建辦公廳舍及廠棚,並於本(101)年6月19日由內政部簡次長太郎主持駐地新建工程動土典禮,預定民國103年新建駐地工程完工,完工使用後對於中部地區空中救援勤務能量之提升與整合有所助益。

 

惟在該新建辦公廳舍及廠棚完工前,必須覓得適當臨時應勤處所完成搬遷,俾使勤務不中斷,該總隊自99年2月起,即與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洽談租用棚廠,經過多次會議研商,陸續完成租用沙鹿廠21號棚廠運作需求規劃暨飛地安運作管制、航空器失事預防計畫、航空器動靜態管制辦法、進駐相關飛(地)安問題及航線規劃、直升機通過臺中航空站管理區域協調會議、辦理棚廠租用簽約討論以及後續進駐棚廠飛機、人員、車輛數及安全管理等規定,並完成規劃駐地搬遷作業程序事宜,確認於101年8月完成搬遷作業。

 

為順利進駐臨時勤務基地辦理多項應勤採購案,以利人員在進駐後可隨時因應勤業務需要馬上執行任務。優先辦理的是資通訊設備遷置,當有任務執行時,必須以無線電當成地面與空中聯繫最重要的工具,但在原駐地遷置至臨時勤務基地,無線電設備須重新配線與設定通訊路由,歷經空勤總隊與無線電廠商以及中華電信工程師,克服程式修改問題與多次的測試與設定,終於能夠上線運作。


而資訊、網路設備與電話交換機(VOIP)在遷置過程中,必須先向GSN(政府網際服務)與中華電信、國防部通資單位申請異動與協調,於設備搬遷後,又需新設定,過程亦相當繁雜,但在該總隊努力下,也順利完成。空勤總隊勤務第二大隊依規劃期程,完成進駐經過簡單整修臨時勤務駐地,為民服務不中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