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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支援彰化縣消防局辦理102年度特種搜救隊專業訓練

  • 發布日期:102-12-05
  • 資料來源: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勤務第二大隊第三隊(駐地台中清泉崗機場),於本(102)年11月14、21日,派遣2架次直升機假消防署訓練中心及鄰近山域等場所,支援彰化縣消防局辦理102年度特種搜救隊專業訓練。
本次訓練空中勤務總隊調派直升機與飛行教官實施2階段訓練,第1階段介紹空中勤務總隊成立、現行執行任務、直升機申請程序、臨時起降場開設與管理、機種介紹及案例分享,並說明空勤飛行人員需相當熟悉搜救地區之地形、地貌、飛行障礙物,維持任務安全梯度,依預先規劃飛行航路,以最短時間、最有效率及增進飛行安全之方式到達搜救區域並為確保飛航安全與達成任務。飛行教官強調救災直升機起飛必須經過-受命(任務各項細節)、召集備勤機組員任務提示(分配工作)、擬定飛行計畫(含通報航管單位)、拖機及機組員上場、飛行前檢查(裝備與飛機)、開車 (含試)車、起飛前檢查、滑出、起飛等程序,經實地測試日間待命機需時20分鐘,(台北松山機場則需時25分鐘,高雄機場需時30分鐘),方可起飛(夜間各機場均需時40分鐘)。第2階段實施直升機指揮手勢、機內確保操作注意事項以及直升機滯空繩索下降吊掛訓練,透過共勤訓練建立救災機組人員彼此默契與信心,達成任務之共識。 
此次訓練目的,為培養國際人道搜救隊伍之技能,建立搜救程序,增加相互間之默契,強化執行各項專業救災能力,以充份發揮配合執行災害搶救時效與功能,達到提升救災水準之效果,期能於奉派參與國際人道救援時能有效配合執行人命搜救任務,完成國際救援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