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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火災,空勤直升機灑水滅火

  • 發布日期:104-04-10
  • 資料來源: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

台中市八仙山事業區第64林班地,於104年3月18日下午傳出森林火警,空勤總隊緊急調派北、中、南部駐地直升機投入滅火。
八仙山事業區第64林班地,海拔高度約5,800呎,疑附近工人施工不慎,引燃林木發生火災,因時值乾燥季節,林區面積廣大,火場內屬天然生台灣二葉松林環境,地面堆積豐厚腐植層,其枝葉有油脂成份,火勢蔓延迅速,臨近的台電微波台岌岌可危,東勢林管處立即啟動森林火災搶救機制,在現場成立火場前進指揮所外,並指派國家森林救火隊員前往火場,從地面直接進行火災撲救工作。因地面救火人員,須於山區步行超過4小時,才能抵達火場,且現場坡度超過50度,多處崩塌,地形非常陡峭,環境極為險峻,趕緊通知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申請直升機支援空中滅火任務。
空勤總隊接收到緊急任務後,立即派遣勤務第二大隊第三隊(駐地台中清泉崗)UH-1H(編號:NA-516、NA-519)二架直升機任務機組員前往目標區實施空中灑水滅火任務,二架直升機約於17時23分飛抵目標區,現場目視有4處火點,二架直升機先後至大甲溪汲水,山區林木高立,風勢強勁且煙霧瀰漫整個山域,直升機於困難環境中實施空中灌灑滅火動作不易,執行地面滅火任務人員與直升機空中投水機組員相互連繫後,為避免火勢持續蔓延,決定再通報空勤總隊加派直升機,進行投水滅火。
3月19日空勤總隊為加速搶救珍貴林木,除通知勤務第二大隊第三隊(駐地台中清泉崗)UH-1H(編號:NA-515、NA-516)二架直升機任務機組員,另調派勤務第一大隊第二隊(駐地台北松山)UH-1H(編號:NA-519)及B-234(駐地台南機場)(編號:NA-602)任務機組員前往目標區協同進行灑水滅火任務,但因風勢因素助長火勢蔓延,曾經一度無法控制,3月20~23日續派多架次直升機加入滅火行列,地面救火人員利用砍刀及火耙開闢完成約2,920公尺長的防火線,將防火線底下的松針及枯枝落葉作移除,阻斷燃料避免火勢擴散,並處理燃燒未熄樹頭,歷經五日地面及空中聯合搶救作業,火勢終於控制,估計林木被害燒毀面積達約3.2公頃。
空勤總隊連續6天出動99架次直升機,完成238投水次數,水量達264公噸,物資運補約580公斤。林務局表示,為了保護國家重要森林資源,搶救森林火災,非常辛苦,特別呼籲社會大眾,進入山區禁止引火,尤其目前天候乾燥,要特別小心,對於空勤總隊出動直升機加入滅火行列,表達感謝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