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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勤專區

組設調整

將原屬任務編組之「飛安監理會」改設為正式編組「飛安組」,奉行政院108年2月23日院授人組字第1080027893號函自108年3月28日施行,且飛安監理會相關業務亦由飛安組承接,勤務指揮中心與航務組整併為航勤組。(執行單位:飛安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