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雄駐地興建工程榮獲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第20屆公共工程金質獎建築工程優等獎。
二、解決高雄駐地興建工程發包連續流標,與營建署共同召開招商說明會,順利完成發包作業。
三、排除高雄駐地興建工程基地內遇有高雄航站助導航燈光纜線橫越基地下方,致無法賡續施工之難題。
四、協助施工廠商讓高雄駐地興建工區形成自主保安區域,使整體施工期間得免經航警進出管制,大幅提升施工效率。
五、執行高雄駐地興建工程,協助廠商協調高雄航站借用機場光纖芯蕊,完成自主保安監視系統,使工程得以繼續進行。
六、積極處置高雄駐地興建工程基地內發現高雄航站地下箱涵,協助召開協調會議及加速辦理相關變更作業,以降低工進衝擊。
七、辦理高雄駐地興建工程協調高雄航站同意就近引接機場自來水管道,有效節省公帑1,700餘萬元及大幅縮短施工時間。
八、為避免高雄駐地興建工程經費不足,主動協調林務局無償提供苗木植栽9仟餘株,節省公帑100餘萬元。
九、執行高雄駐地興建工程,為提高機關貢獻度及有效提升工程品質,主動辦理外聘專家學者工程查核作業。
十、制定高雄駐地興建工程「工地災害演練與急救宣導計畫」,達成零工安、零職安之完美績效。
十一、辦理高雄駐地落成啟用典禮,蔡總統親臨主持,順利圓滿完成。
十二、辦理臺北松山駐地棚廠及土地有償撥用範圍變更,有利機關未來運作。
十三、完成臺北松山駐地興建工程中程計畫制定,所需經費奉行政院核定全數核列。
十四、加速辦理臺北松山駐地興建工程技術服務廠商遴選作業,提前3個月完成發包。
十五、主動協調臺東縣政府爭取3,436.62平方公尺土地無償撥用,以解決興建基地未臨建築線無法取得建照困境,並於1個月內完成土地取得相關程序,有效縮短辦理時程,使工程發包作業得以恢復進行。
十六、加速完成臺東駐地興建工程中程計畫修正,所需經費缺口全數核列,有效縮短辦理時程。
十七、規劃臺東駐地興建工程增設連接道,若以建築物使用50年計算,有效節省公帑6億元。
十八、辦理臺東駐地興建工程,第1次公告即能順利決標,為營建署代辦案件中,近半年內第1個順利完成發包之工程案件。
十九、辦理臺東駐地興建工程動土典禮,順利圓滿完成。
二十、籌辦「中華民國空勤之友會」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