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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
  • 須使用正體中文(BIG-5 或 UTF-8 編碼),勿用簡體字或 GB2312 編碼,以免來信內容亂碼被誤判為垃圾信。
  • 部分免費 e-mail 廠商拒收本總隊 e-mail,若您使用免費信箱,您可能無法收到本總隊通知函! 例如:pchome 等免費 e-mail。

您可以透過二種方式寫信給本總隊:

  1. 使用本總隊信箱提供的表格
    您可以透過連結內政部網站寫信給本總隊,在此表格中請填寫您的基本資料、電子信箱地址、信件主旨及內容,若您要附加檔案給本總隊,則可參考附加檔案使用說明。填寫完成後,請務必輸入確認碼並按下完成送出,即可完成寄信程序。
  2. 使用您熟悉的電子信件編輯器撰寫信件
    請先設定好您電子信件編輯器之內送郵件伺服器、外寄郵件伺服器及您的來信電子信箱地址 ( 如使用WEB MAIL電子信件編輯器則無須設定 ),並於收件者欄位填入正確的本總隊電子信箱地址 ( moinasc@nasc.gov.tw ),否則信件無法順利寄出,而且您也無法收到我們的回函。
    不管您使用上述何種方式發信,若您發信成功,將會收到我們的回函,謝謝您的來信!

信箱作業方式

如果您的系統設定無誤,當您發信至本總隊信箱之後,您將會在短暫的時間內收到一封制式的確認信件回函,表示系統已經收到您的來信,請您點選信件中的確認網址,確認此信件為您所發送。若您一直無法收到確認函,可能是您填寫的電子信箱有誤,建議您重新檢視並再次傳送至本總隊信箱。( 未收到確認信函補充說明 )

完成信件確認後,我們將會寄發信件受理通知回函給您,且於正常上班時間內我們會由專人受理並分派至相關單位處理,同時您亦將會收到一封分派通知回函,告知您信件的分派處理情形。在隨附的電子回函郵件內將有您信件的編號,您可依照信件編號透過信件查詢網頁來查詢處理情形。收到相關單位的處理結果後,亦可經由滿意度調查問卷網頁填寫對該項回函處理的滿意程度。為便於後續統計及處理,請您務必在7天內填復滿意度調查問卷,逾期該問卷即自動失效。

另處理時效部分,若來信內容屬於較複雜需進一步查處案件,依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規定:處理期限不得超過 30 個工作日;若屬於立即可以處理回覆案件,則於分派次日起 3 個工作日內回覆陳情人,若涉及二個以上單位(機關)或外文信件,則於分派次日起 5 個工作日內回覆陳情人。

附加檔案使用說明

當您按下加入附件後,畫面上會出現一個小視窗,按下瀏覽,點選欲附加的檔案,檔名請使用英文及數字命名,勿用特殊字元及非英數字母以外字元,附加檔案的型態只限定為副檔名為 doc(x) 、xls(x)、 txt、 jpg 、bmp、 gif 、 eml 、 rar 、 zip 、 pdf,且每個附加檔案的大小最多只能夠3MB,選擇檔案完成後,按下確定加入,小視窗會顯示上載完成! File Name : XX  File Size : XX Bytes,若出現其他錯誤訊息,則表示您的附檔可能大小超過 3MB,或者是副檔名不符合,順利加入後,則可將此附檔附加在此封信件,一同寄給本總隊。

未收到確認信函補充說明

  1. 可能是您使用的電子信箱收信服務暫時出現問題,無法即時收到本總隊信箱發送之信件,煩請您稍後再收信確認;請勿於短時間內發送重複內容信件,謝謝!如果您一直無法收到確認信函(未確認之來信,系統將自動於次日及次二日再次寄發確認信函),可能是您填寫的電子信箱有誤或設定錯誤,建議您重新檢視並再次傳送至本總隊信箱。
  2. 近來因垃圾郵件氾濫,故許多郵件主機皆設有垃圾郵件過濾機制,本總隊信箱所發出之確認信函亦可能被當成垃圾廣告信件、或遭移除確認網址連結而導致民眾無法回覆確認。若您為使用一般網頁信箱收信,請您查看本總隊信箱確認信函是否在您信箱的垃圾信件匣中,若有時請點選該封信件同時並點按上方類似「這不是垃圾信」按鈕,即可將其移至收信匣,並可避免下封本總隊信箱郵件被當成垃圾廣告信件;或請您直接聯繫您的郵件管理人員將本總隊信箱郵件位址設定於白名單中。

註:returnecss@minister.moi.gov.tw 為本總隊信箱系統自動發送回覆民眾之郵件位址,請勿直接回覆該郵件位址,若有其它相關意見,請至本總隊信箱網站填寫或傳送至本總隊信箱位址 moinasc@nasc.gov.tw (附件檔名請使用英文及數字命名,勿用特殊字元及非英數字母以外字元,檔名勿超過 10 個字元,副檔名只限定doc(x)、xls(x)、txt、jpg、bmp、gif、eml、rar、zip、pdf),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