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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提醒消費者投保住宅颱風及洪水保險注意事項

  • 發布日期:105-06-23
  • 資料來源:內政部政風處

根據中央氣象局統計資料顯示,颱風多在每年7月至9月間侵襲臺灣,因其帶來之強風和豪雨往往會造成房屋受損、淹水及傢俱泡水等財產損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提醒民眾,除預先做好防颱準備外,宜檢視自身需求,視需要投保颱風及洪水保險以獲得保障。

金管會呼籲,民眾在現行住宅火災保險外,可額外加保颱風洪水附加條款,除保險標的物在保險有效期間內直接因颱風或洪水所致之毀損或滅失可獲得賠償外,民眾因颱風或洪水發生所支出之清除費用及臨時住宿費用,保險公司亦負賠償責任。金管會並提醒民眾注意以下事項:

一、 颱風及洪水保險將因建築物座落地區、建築結構及樓層高低等因素影響保險費高低,如:基隆、宜蘭及花蓮等地區受颱風侵襲機率較高,故該等地區費率相對較高,另一樓及地下室之費率亦較二樓以上之樓層高。

二、 住宅颱風及洪水保險並不保障被保險人所有之車輛損失,建議於購買汽車車體損失保險時,另需加保颱風及洪水保險,以獲得周延之保障。

三、 住宅颱風及洪水保險並不保障因颱風或洪水引起地層滑動或下陷、山崩、地質鬆動、沙及土壤流失(包括土石流)所致的損失,因前揭事故屬「地層下陷、滑動或山崩保險附加條款」的承保範圍,建議房屋位於低窪地區或山坡地者,被保險人可適時加保,以獲完善保障。

四、 已投保住宅颱風及洪水保險之消費者,於發生保險事故後,記得將受損財物拍照存證,可於申請保險理賠時便於保險公司加速處理。

五、 若民眾想進一步瞭解颱風洪水保險相關商品內容,可至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所建置之保險商品資料庫進行查詢。此外,各產險公司及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網站均已公告免付費服務專線,民眾也可透過該管道(產險公會)詢問災害造成損失之相關保險事宜

金管會呼籲民眾可購買住宅火災保險附加颱風及洪水保險以保障住家財產安全,並提醒民眾於購買住宅火災保險商品時宜先了解該商品之保障內容及相關規範,以維護自身權益。

請參照:中華民國內政部全球資訊網-金管會提醒消費者投保住宅颱風及洪水保險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