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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難打的心理戰─共諜案例解析

  • 發布日期:106-08-04
  • 資料來源:本文轉載自清流雙月刊106年3月號
近年來,破獲的中共間諜案層出不窮,不僅退役將官、情工以及部分軍士官遭中共吸收,連現役、在職的軍情人員也淪陷其間,這種情況一方面顯示中共對我情蒐工作從未停止,也顯現保防工作還有精進的空間。 

審視民國103年偵破「鎮小江共諜組織案」,將其視為一般的諜案並不妥,此案最值得注意的是,國軍部分中、高階退役將領對國家認同錯誤,違背應有之愛國信念而遭中共利誘,更嚴重的還擴及周遭同仁及部屬,這種內部條件才是中共得以加強對臺滲透的溫床。 

綜據近年偵破共諜案件類型,研析中共吸收滲透手段,概以吸收陸區經商人士、拉攏昔日軍中舊識等方式,鎖定情報及高機敏單位為攻堅對象,並積極廣拓軍中情蒐管道。有關國軍人員遭中共情報單位吸收運用案例態樣及原因分析如下:

一、以女色誘 

從「羅賢哲少將為敵蒐情案」中得知,中共情工人員利用女色接近吸收目標,並以拍攝性交易過程加以威脅,致羅員因為擔心照片遭公開,進而影響升遷與家庭,於是配合中共情工竊密,此手段便是利用女色及趨利避禍心理,抓住把柄後,輕易將目標吸收利用。

二、以金錢利誘 

中共擅於利用人心貪婪特點,以支付酬金及贈予金錢等手段,對我展開情蒐手段,如「羅賢哲案」、「蔣福仲上尉為敵蒐情案」、「退役中校張祉鑫發展組織案」等案,中共都是抓準目標貪圖錢財心理,給予可觀報酬後,加以吸收利用。

三、海外吸收

從「羅賢哲案」、「張祉鑫案」及「鎮小江案」等案中,了解到中共對於鎖定之對象,常利用境外時機接觸,並針對個別需求與弱點,如赴陸經商人員採取稅務優惠、提供商機等方式;另招待現、退役人出國時機,進一步採取金錢利誘、協處債務、設局陷害等方式,積極對我利誘吸收,一旦成功吸收,便要求渠等伺機刺探國軍機敏資訊。

四、利用袍澤或同學情誼蒐情

從「退役上尉錢經國為敵蒐情案」、「退役中校袁曉風為敵蒐情案」及「鎮小江案」等案中,可發現中共對臺情蒐手段仍是以軍中現職對象為主, 然接觸管道均為昔日同窗或同袍,利用此關係來進一步拉攏為敵從事蒐情工作

五、機密管制欠落實,致遭輕易竊取 

因單位對個人保管之機密資訊管制鬆散,亦未落實清查及稽核作法,肇致機密資訊遭有心人士竊取;其中「羅賢哲案」中,竊密者為規避調查,透過僚屬關係索取非個人業管之機密資訊,遭受要求提供資料人員,因考量長官部屬關係,在未加思索及缺乏警覺情況下, 逕將機密資訊違規提供,顯見個人保管之機密資訊,管制作法欠周延 ,缺乏保密及法制觀念。 

六、未適時檢舉反映,助長危害深度 

從「蔣福仲案」、「袁曉風案」、「鎮小江案」等案中,曾受引介同僚或遭利誘出國,與中共情工人員境外會晤之國軍現、退役幹部多數均隱匿未報,當事者因心存僥倖,抱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心理,以及唯恐連累師長等鄉愿心態,未能主動檢舉反映,致喪失應處先機,間接助長共諜活動空間。 

七、人員考核欠周延,未能察覺變異 

當事者因個人理財毫無節制、生活作息糜爛,致積欠信用卡費及缺錢花用,為清償卡債及獲取不正當利益,而遭利誘竊取軍事機密予中共情工人員,惟單位對於渠等金錢支用異常情狀未能先期掌握,且未察覺營外生活複雜,顯見人員考核欠周延;另「羅賢哲案」及「蔣福仲案」中,因疏於「肅諜工作」之線索發掘與清查,致未能掌握羅賢哲駐外、返國後違常徵候及蔣福仲與大陸經商親戚聯絡頻密情事,致渠2員質變遭誘吸。

剖析近年中共對我滲透案例,多以境外接觸臺商或退役人員,透過渠等在臺人脈及軍中關係,引介國軍人員轉往境外會晤,並以金錢、美色等手段誘引,返國從事蒐情及發展組織等不法活動,此情報手段除可避免遭國內反情報機構查獲之風險,且本國境外調查能量有限,偵查蒐證不易,故遭敵滲透初期難以察覺,中、後期組織逐步擴大後 ,衍生更大國安危害。

從「鎮小江案」中了解,近年中共為擴大滲透層面,採取迂迴接觸國軍現、退役人員眷屬,利用渠等欠缺保防警覺特性建立私誼後,藉此親屬關係進而拉攏國軍現役軍職人員,先依其喜好提供出國招待、贈予禮品及設宴款待等手段降低心防,待渠等逐步深陷無法脫身後,再伺機吸收利用為中共發展組織或從事情報活動;此外,案內人員多數於軍事院校任職或擔任教官,因學員遍及各級部隊,有利於組織發展,故被中共列為誘吸之目標,若未警覺防範,影響層面勢必擴大。 

 

保防工作應落實

為能有效察覺現役軍職人員於境外遭誘吸情事,就現行國軍人員出國相關規範,已律定單位於人員出國前,應先行完成查核,返國後填寫「返國意見報告表」,然常因承辦參謀便宜行事,未落實出國人員查考作業,進而衍生危安罅隙;故建議應落實出國人員查考作業,出國前就出國原因、同行人員、行程規劃、有無接受招待及所赴國家等項查察有無可疑之處,並將當事者保密習性、言行表現、家庭狀況、財務狀況及涉陸背景等面向納入考核指標,若發現疑慮,應進一步究因,防範遭敵誘吸出國情事;另應仔細檢視返國人員之「返國意見報告表」,了解於國外期間有無遭異常接觸情事,並核對護照出入境章戳有無與行程不符之處,才能有效察覺異狀,適時防杜敵諜滲透破壞。 

針對敵誘吸目標有朝學校教職人員及眷屬之勢,為防範類情,除依現行做法落實學校單位反情報教育宣導力度外,尤應做好人員考核作業,建議從保密違規、涉陸背景、收支異常、出國異常及行止異常人員為查考重點,並增設檢舉信箱或專線,輔以諮詢員遴布反映,以收查考實效;另眷屬反情報宣導部分,建議可藉由校慶、運動會、懇親會及寄發家屬聯繫函等時機納入宣導,以提升眷屬保防知能。

 

空軍少校輔導長  郭翔詠